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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关于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的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23:11:00    

来源:【绿色四川】

为进一步提升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的公众形象和影响力,以凝练、贴切和易记的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大熊猫国家公园事业的关注度与参与度,现面向全球公开征集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形象标识(LOGO),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投稿。

一、组织单位

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5日24时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作为作品提交的有效时间依据,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有参赛资格。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球公开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四、设计要求

(一)设计必须紧密围绕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融合大熊猫形象、科研元素,深入诠释研究院“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推动科研进步、传播保护理念”的使命,传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二)设计标识图案力求形式简洁,富有国际化、时代感、艺术性和超前性等特点,易于识别和在国内外推广宣传,具有高度的辨识度。适合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荧屏、画册、宣传品、建筑外观、官方网站页面、宣传资料、文创产品等场景使用,便于公众识别和记忆。

(三)具有形象延展性,易于衍生开发,便于纪念品的设计制作,便于故事图书、动漫等开发。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

(四)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且不存在抄袭、侵权等法律问题。投稿者提交作品即视为承诺作品的原创性,若经核实存在抄袭行为,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提交要求

(一)需同时提供彩色和黑白两种版本的设计图,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文件格式支持JPEG、PNG或PDF,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作品入围后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如AI、CDR格式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并附带5—6张简单设计应用展示图,便于宣传。

(二)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详细阐述设计理念、创作思路、象征意义,以及色彩运用的考量等内容,便于评审人员理解作品内涵。若有特殊的设计工艺或技术要求,应一并说明。

(三)投稿者需提供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以及个人简介,包括职业、设计经历、代表作品等内容。若为团体参赛,需提供团体名称、主要成员信息、团队简介及联系方式。

六、投稿方式

将设计稿件及相关信息打包压缩,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形象标识(LOGO)征集+投稿人姓名(或团体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giantpandanpsc@163.com。

七、评选流程

初选:由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组织专业人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审。重点审查作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提交信息是否完整。对于不符合要求或信息缺失的作品,将予以剔除,确定入围作品名单。

复选:在指定媒体平台开通投票通道,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组结合评审方式,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将从设计创意、主题契合度、实用性、艺术性等多个维度,对作品进行量化打分,并结合评委的专业意见,确定获奖作品。

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录的原则处理。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lcj.sc.gov.cn/)和“四川林草”“四川熊猫公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指定渠道反馈。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并受邀参与研究院举办的相关科研活动、学术研讨会或科普活动,与科研团队深入交流。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在官方宣传渠道对获奖者及其作品进行展示。

所得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扣除由奖金获得者承担。

九、版权声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若因作品侵权给我单位造成损失,投稿者应予以赔偿。

(二)获奖作品作者须提交《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并由应征者准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获奖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所有,我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各类场合使用,无需另行支付费用。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所有。在活动过程中,我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我单位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五)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六)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七)本活动解释权归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所有。

十、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活动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电子邮箱:giantpandanpsc@163.com

附件:附件1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承诺书.docx

附件2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告名表.docx

来源: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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