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驻马店市通报三起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9 17:47:00    

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积极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持续释放坚决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为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王某某诬告汝南县罗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人张某案。2024年11月,汝南县罗店镇张庄村居民王某某网络举报张某在其申请低保时故意刁难、咨询低保退费问题时故意搪塞、不如实回复等问题。经查,王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汝南县纪委监委为张某澄清正名,王某某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二、李某诬告平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盛某某、盛某、张某某、平舆县检察院孟某某案。2024年5月,平舆县检察院书记员李某向多部门反映平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盛某某等四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窃听、监控等方式不断对其进行骚扰。经查,李某反映问题不属实,受到解除劳务合同处罚。

三、泌阳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双庙街乡纪委书记王某澄清正名。2024年12月,泌阳县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反映双庙街乡贾庄村集体资金300万元和分红不知去向,且2023年10月起多次反映给王某,但王某不作为,一直不处理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泌阳县纪委监委及时为王某澄清正名。

通报指出,检举控告是行使监督权利的重要渠道,但是也要依规依纪依法。上述诬告陷害行为,滥用监督权利,扰乱信访秩序,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必须坚决打击。

通报强调,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澄清正名,是激励保护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信访秩序、净化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促进干部廉而有为、担当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举控告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如实反映问题。要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常态化做好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工作,激浊扬清、祛邪扶正,不断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驻马店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清风驻马店

相关文章:

驻马店市通报三起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04-29

市南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卫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04-28

继父王某虎,死刑!生母谢某朵,无期!04-28

“护苗·绿书签”活动走进平舆县实验小学04-23

河南省禹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徐晓军,被查04-22

网约车司机反诈意识强为受害者挽回损失4万元04-22

管新民被查04-20

北京去年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083件,这些领域案件增多04-18